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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便于各方面准确理解政策内容,扎实推动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同志就意见进行了解读。
  《意见》出台的背景是基于我国的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提出要求,明确“全面促进消费”。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又对“推动消费持续恢复”作出进一步部署。《意见》的制定出台,一方面是着眼长远,着力畅通国民经济循环,打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统筹各种群体消费发展需求,推动消费相关创新,有序破除消费领域体制机制障碍,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进一步巩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为培育完整内需体系、形成强大国内市场和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更加坚实的支撑。另一方面是聚焦当前,积极应对疫情对消费的影响,努力稳定当前消费,切实保障消费供给,促进消费持续恢复。
  《意见》按照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短期支持和中长期促进相兼顾的要求,从系统全面促进消费的角度,提出了五大方面20项重点举措。1. 应对疫情影响,促进消费有序恢复发展。2.全面创新提质,着力稳住消费基本盘。3.完善支撑体系,不断增强消费发展综合能力。4.持续深化改革,全力营造安全放心诚信消费环境。破除限制消费障碍壁垒,健全消费标准体系,加强消费领域执法监管,全面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5.强化保障措施,进一步夯实消费高质量发展基础。加强财税支持,优化金融服务,强化用地用房保障,压实各方责任。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等有关部门将强化协同联动,加强督办落实。各地区也要加强完善配套方案,切实推动《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见效。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强化协同联动,会同有关方面切实抓好《意见》贯彻落实,努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
  一是固“稳”,着力稳住消费基本盘。落实好特困行业、中小企业的纾困扶持措施,鼓励地方加大帮扶力度稳住更多消费服务市场主体。鼓励大宗消费,引导金融机构丰富大宗消费金融产品。加快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将消费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纳入专项债支持范围,以投资带消费。有序开展各类消费促进活动,释放更多消费潜力。
  二是抓“保”,全力保障消费供给。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和需要,切实保障消费品流通不断不乱。在精准落实疫情防控举措的基础上,全力做好物流保通保畅工作。建立完善重要商品收储和吞吐调节机制,持续做好日常监测和动态调控,落实好保供稳价措施。
  三是强“新”,充分发挥适应防疫需要的新型消费优势。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需要,促进新型消费,科学推广无接触交易服务,加快线上线下消费有机融合,扩大升级信息消费,培育壮大智慧产品和服务等“智慧+”消费,既提升居民消费便利度,又助力数字经济大众化发展。
  后续,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意见》部署要求,瞄准居民消费个性化多元化和结构升级趋势,聚焦消费领域痛点难点堵点和体制机制障碍,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巩固拓展重点领域消费。加强标准建设和标准化生产。促进医疗健康消费提质升级,开发更多适合老年人和婴幼儿消费的产品和服务,深入推进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示范。倡导绿色出行,建立完善县域商业体系,引导现代新型服务企业向农村延伸,推动品牌消费、品质消费进农村。
  二是完善消费发展支撑体系。积极建设一批区域消费中心,推动建设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支持各地区培育一批特色活动品牌。加快构建覆盖全球、安全可靠、高效畅通的流通网络。培育一批专业化生鲜冷链物流龙头企业。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紧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多元扩大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提高教育、医疗、养老、育幼等公共服务支出效率。
  三是以改革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各地不得新增汽车限购措施,推动汽车等消费品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健全消费品质量标准体系,完善重点消费领域服务标准和技术标准。全面加强全流程协同监管,加快消费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对违法行为的监管和处罚力度。建立完善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制度,进一步优化消费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全面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

(摘自:易观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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