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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上光电: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6年10月21日 21:01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以及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公司”)《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个人独立判断的立场,对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对增资及收购深圳市英伦教育产业有限公司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增资及收购深圳市英伦教育产业有限公司的对外投资事项,将进一
步加快公司在民办教育领域内的业务布局和拓展,为公司在教育领域的整合和扩
展打下坚实的基础,有助于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长期战略发展需要,
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内容及现阶段所履行的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增资及收购深圳市英伦教育产业有限公司。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陈燕生 鞠新华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0 月 21 日
注:本信息仅代表专家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据此投资风险自负。
(摘自世华财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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