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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制度已累计提供6125亿风险保障
 

  9月8日,中国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共同体(下称“共同体”)第七次成员大会在京召开。

  中国银保监会副主席梁涛在讲话中指出,最近发生的河南强降雨极端性强、灾害性大,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保险业赔付占比超过11%,相比1998年特大洪灾的1.3%,2008年汶川地震的不足1%,保险在自然灾害救助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在“十四五”发展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建议中明确将发展巨灾保险作为今后的重点工作任务之一,保险业要充分认识发展巨灾保险的重要意义,做好巨灾风险管理工作关系到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关系到保险业的使命担当。要准确把握巨灾保险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站在服务国家战略、保障社会民生的高度上,主动做风险的管理者,不做灾害救助的旁观者。扎实做好巨灾保险高质量发展的相关工作,扩面增量要破难题、见实效,体制机制改革要有新突破、新进展,基础工作要抓规划、谋跨越。

  人保财险副总裁降彩石介绍,共同体不断完善和落实国家巨灾保险制度,强化机制建设、提供风险保障、优化基础管理、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目前已运行5年。

  截至2021年8月底,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制度已累计为全国1554万户次居民提供了6125亿元的巨灾风险保障。含台风、洪水的多灾因巨灾保险完成开发上线,共同体巨灾产品体系不断丰富,保障水平逐步提升,配合地方政府探索开展了适合当地实际与风险特点的巨灾保险试点,共同体四川业务及河北张家口业务平稳运行。

  未来,共同体将进一步优化机制,着力扩大巨灾保险保障覆盖面,优化升级产品和服务,积极探索保险创新,紧跟国家政策步伐,让巨灾保险制度在服务国家应急管理、保障民生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公开资料显示,2015年4月,共同体正式成立,由国内40余家保险公司自愿组成,承担提供巨灾保险服务,参与灾害损失分担的职能,具有改善居民保险保障需求、提升保险业协同运营管理能力、增进国家灾害综合管理水平的重要作用。

  作为市场经济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商业保险公司积极参与巨灾风险管理,能够丰富灾害损失补偿渠道、健全灾害救助体系、提高巨灾保障水平、增强风险管理能力、有效平滑灾害引起的政府财政波动,降低灾害损失。

  (工行网站特约作者:李致鸿)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注:本信息仅代表专家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据此投资风险自负。

(2021-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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