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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设施公募REITs业务之基金发售ABC(三)
 

  为帮助投资者充分了解基础设施公募REITs业务相关规则,深交所投教中心特别推出基础设施公募REITs系列解读文章。本篇为第五篇,主要介绍基础设施公募REITs发售业务中的认购环节,一起来看看。

  1、投资者应使用什么账户参与基础设施基金认购?

  投资者参与基础设施基金场内认购的,应当持有中国结算深圳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封闭式基金账户(统称场内证券账户);投资者参与基础设施基金场外认购的,应当持有中国结算开放式基金账户(即场外基金账户)。

  基础设施基金上市后,投资者使用场内证券账户认购的基金份额,可直接参与场内交易;使用场外基金账户认购的基金份额,应先转托管至场内证券经营机构后,才可参与场内交易。

  2、战略投资者如何认购基础设施基金?

  募集期结束前,战略投资者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按认购价格认购其承诺的基金份额数量,并在募集期内通过基金管理人完成认购资金缴纳。战略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在规定的持有期限内不得进行转让、交易。

  3、网下投资者如何认购基础设施基金?

  网下投资者应当通过本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向基金管理人提交认购申请,填报的认购数量不得低于询价阶段填报的“拟认购数量”,并在募集期内通过基金管理人完成认购资金的缴纳。

  4、公众投资者如何认购基础设施基金?

  募集期内,公众投资者可以通过场内证券经营机构或基金管理人及其委托的场外基金销售机构认购基金份额。公众投资者的认购方式与现行LOF基金认购方式一致。公众投资者中的普通投资者在首次认购或买入基金份额前,应当签署风险揭示书。

  5、哪些情形会导致募集失败?

  基金募集期届满,出现下列情形的,基础设施基金募集失败:(一)基金份额总额未达到准予注册规模的80%;(二)募集资金规模不足2亿元,或投资人少于1000人;(三)原始权益人或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未按规定参与战略配售;(四)扣除战略配售部分后,网下发售比例低于本次公开发售数量的70%;(五)导致基金募集失败的其他情形。

  注:本信息仅代表专家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据此投资风险自负。

(摘自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1-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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