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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归本质 促进避险策略基金长期健康发展
 

  证监会日前发布了《关于避险策略基金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主要对以下内容进行了修订:一是调整基金名称,将“保本基金”名称调整为“避险策略基金”,避免误导投资者。二是强化避险策略基金投资策略相关监管要求,对投资范围、投资比例、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风险资产放大倍数等进行限定。三是适度控制避险策略基金规模。明确了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保本基金额度控制标准或特定风险资本准备金的要求。四是完善避险策略基金管理人风控管理要求,并应在避险策略基金申请募集材料中对风险控制进行详细说明。五是完善相关保障机制监管要求,取消连带责任担保机制,避免行业承担“刚性兑付”义务。六是完善风险揭示和信息披露要求,充分保护投资者利益。七是加强风险监测,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增加风险监控及压力测试的相关规范。八是依照“新老划断”原则进行过渡安排。相关存续保本基金仍按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运作,无须变更基金名称;相关存续保本基金到期后,应当进行相关调整以符合新的《指导意见》,不符合的应转为其他类型的基金或予以清算。

  目前市场上存续的保本基金共151只,规模合计约3200亿元,整体运作较为平稳。我们认为,在过去的十几年中,保本基金在丰富基金产品类型、满足投资者多元化需求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赢得了市场及客户的一致认可。但是现阶段宏观经济形势及债券市场都发生了很多变化,风险防范控制的要求高、压力大,一旦出现风险,将对投资者的利益造成损害,也会影响到基金公司的经营,甚至给行业带来系统性风险,因此及时出台相关政策很有必要。

  《指导意见》的出台从不同层次对市场参与主体进行了规范和保护,具有重要意义:第一,有利于投资者教育,让投资者重新认识避险策略基金的特点和定位。第二,规范产品运作,加强风险控制。《指导意见》从产品的投资运作、信息披露、风险监控等不同层面对避险策略基金进行了规范,对稳健资产(包括投资范围、剩余期限等)和风险资产(包括投资对象备选库、分散投资策略、放大倍数等)进行了严格的限定,切实防范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等系列风险,规范产品运作。第三,回归本质,促进基金公司的长期健康发展。目前不同基金公司对保本基金的风险控制水平和管理经验参差不齐,《指导意见》对基金公司后续管理此类产品进行了严格的规范,明确了基金公司的权利和义务,避免出现基金公司亏钱或破产的情况。

  下一步,南方基金将以《指导意见》为基础,妥善做好现有产品的衔接,实现平稳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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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17-0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