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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评审验收出新规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近日先后对外发布两份文件,对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评审及竣工验收提出指导意见。

  项目评审方面,国家农发办指导意见要求遵循“依法依规、独立评审、客观公正、择优选项”的原则,规范评审程序、创新评审方式、强化评审监督,切实提高项目评审工作水平,确保资金安全有效和项目顺利实施。

  具体而言,项目评审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建设必要性、申报项目合规性、建设方案可行性、投资方案可靠性、效益分析合理性以及申报材料规范性等方面。

  在竣工验收方面,国家农发办要求以核实项目实施计划完成情况为核心,以核查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情况为主线,以查验项目工程质量为重点。

  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综合开发规章制度执行情况,项目建设内容完成情况,初步设计(实施方案)落实和项目建设质量情况,项目竣工决算编审情况,工程和设施设备运行管理情况,资金到位、拨付和使用情况,自筹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决算编审情况,文档管理情况等。

  据了解,项目验收办法主要包括听取汇报、查验账册、调阅档案、现场随机核查、测试运行、走访农户、召开座谈会等。

  指导意见明确,对不按规定要求组织开展验收工作以及工作中存在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行为的,各有关农发机构除在法定职权范围内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外,还要向有关机关、机构提出追究责任人员责任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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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新华网 2017-0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