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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今年起全面推行建设工程综合保险
 

  浙江省住房建设厅、人力社保厅、浙江保监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担保制度推行建设工程综合保险工作的通知》,明确自2017年1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推行建设工程综合保险,以有效防范化解风险,降低建筑业企业的资金成本。

  专家指出,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是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保险公司提供的一种工程担保机制,可以涵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合同履约、工程款支付、质量保修、农民工工资支付等各个阶段和环节。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合同或保险单作为工程担保的形式之一,与现金、银行保函具有同等效力。

  通知规定,建设工程综合保险主要包括建设工程投标保证保险、建设工程履约保证保险、业主合同款支付保证保险、建设工程质量保证保险、建筑业企业人工工资支付保证保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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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新华网 2017-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