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相关部门频频释放进一步扩大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积极信号,如“积极支持A股纳入富时罗素国际指数”“扩大境外资金投资范围”等。同时,部分举措已落地,如A股纳入明晟(MSCI)因子如期提至5%,符合规定的外国人9月15日起可开立A股证券账户等。
业界认为,资本市场是服务高质量发展和新一轮对外开放的重点领域,也是国际社会看中国的重要窗口。在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放宽准入条件的同时,应进一步拓展各类资金的入市渠道,加强联合执法,防范外溢风险影响。
证监会8月15日发布《关于修改<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的决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决定》,进一步放开符合规定的外国人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权限。上述修改后的办法将于2018年9月15日起正式施行。
此前我国证券相关办法主要允许三类外国人直接开立A股账户。一是取得我国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国人;二是外国人在境内依法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并在A股上市的,可以开立A股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三是A股上市公司中在境内工作的外籍员工,参与公司股权激励的。
此次扩大了范围,允许在境内工作的外国自然人投资者开立A股证券账户,并将可以成为股权激励对象的境内上市公司外籍员工范围,从在境内工作的外籍员工,扩大到所有外籍员工。
中国结算有关负责人表示,2013年4月放开在境内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开户参与A股市场以来,截至今年7月底已有12.5万港、澳、台居民开立了A股证券账户。此次允许符合条件的外籍人员开立A股证券账户,是深化金融改革、扩大开放精神的又一重大举措,有利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境内资本市场开放,对改善境内资本市场投资者结构、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事实上,在我国资本市场与世界的联结愈加紧密的背景下,国际化进程有序推进,包括A股已正式纳入MSCI新兴市场指数、沪深港通每日额度分别扩大4倍、证券基金期货行业将大幅放宽外资股比限制、铁矿石期货引入境外交易者等。
业内人士指出,目前,无论在机构渠道(QFII、RQFII)还是双向市场通道(债券通、沪深港通)方面都已经积累了较多经验,可加快推进对外开放和国际化的过渡性安排,例如探索“沪纽通”,扩大相关机制额度,通过签署监管协议或备忘录,在建立有效的监管合作机制基础上,加快为金融衍生品等多样化的跨国金融工具和金融服务提供制度便利等。
此外,伴随资本市场国际步伐的加快,监管更需与时俱进、因地制宜,应与国际主要市场加强联合执法,形成监管资源的优势互补。一方面,监管层应加强对不同地区市场风险的评估,建立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和防火墙机制,不断提升对资本市场潜在风险的监测能力。
另一方面,加强国家间的监管协作必不可少。如此次A股账户开放并非面向所有国家的所有投资者,必须是与中国证监会已经建立了监管合作机制的证券监管机构,其所在国投资者才有资格。据知情人士分析,此举主要是考虑监管问题,如一旦出现交易违规等问题,除了属地管辖原则以外,中国证监会可以通过现有的监管合作机制对身在国外的投资者采取监管行动,以此使得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相关投资者,必须遵守我国证券法律规定,适用统一的交易、结算、登记及资金存管等制度规则。
展望未来,资本市场开放举措将有序推进,如加快推动证券行业放宽外资股比限制政策的落实落地,修订QFII、RQFII制度规则,扩大境外资金投资范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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